第六十七章:我叫天风_蛮荒世界的记忆:万王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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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我叫天风

  炖肉算不得考究,只是炖的非常烂乎,即使筋头,肉皮也能一口咬开,并还有弹牙之感,味道稍咸,吃在口中肥而不腻,肉香浓郁。对于在丛林中行走了一个月左右的风来说,能吃上这个,也算上难得的美食了。

  而烤馕饼这东西,更是来到这个世界还是第一次吃,虽然材料并不精细,里面还有麸皮。但是却烤的外焦里嫩,香酥可口。再泡上肉汁,吃起来更是美味异常。风把这一份饭吃的精光,可以说非常的饱了。

  风走到大泥壶旁往小陶碗里倒了一碗酱油色的茶水,坐到石台那,等稍凉一些,喝了一口,茶水刚一入口,风就一张嘴全喷了出去,心中吃惊,这是茶水吗,这么苦还有些发酸?

  风到那边清水桶里舀了一碗清水漱了一下口,这才见一圈人对自己笑,那女招待也一脸怪异的看着自己,

  风自嘲道:“这茶太难喝了,不合我的口味!”转身离开。

  中午一过,街上的人开始散去,而且散的很快,其实平时来这里交易的多是一些日常能用的到的东西与必需品,风也了解到这丛林中,有的流浪部落会把打到猎物来这里交换,盐之类的生活必需品,也有占居一处的部落种植谷物之类的作物,及蔬菜水果,也会定时到这里交换。

  在交换的集日时,即使危险游猎猎人也不敢对巴曲镇附近来交换的人出手,否则将会受到巴曲镇对他的通缉,那时他将会成为所有游猎猎人的追杀目标,因为如果有人对来交换的人出手而没有受到惩罚,那么其它人也会跟着同样做,如此一来巴曲镇也就再没有了集市。

  巴曲镇是这片丛林中唯一的一个交易补充地。在丛林中生活的任何人都不想它消失,如果有人打巴曲镇的主意那他也将会成为所有人的敌人。

  傍晚时,风又回到馕饼店,整个小镇,只有这一个吃饭的地方,能住宿的地方同样也只有这里。当女招待把风领到后面一个石头房子前,风看到里面只有一个石台两个木墩,还有地上铺着一堆干草时,不由的瞪大眼睛看这着都不拿正眼看自己的女招待喊道:“十个条币就住这个?这是人住的吗?”

  女招待不屑的看了风一眼道:“十个条币一天,住就拿条币,不住就滚,老娘忙着呢。”

  风气笑了,但还是说了句,“住了。”说着拿出十个条币。

  女招待拿了条币,随口问道:叫什么名子?

  风刚想说自己叫风,忽又想到天南关离这里并不是太远,天南关那边消息经过了这么久想必也早就传到这里了,自己这单字一个名姓的,太过特别了,一说出来想不往天南关的风族联想都不可能,即使不认为自己是天南关的风族长,也肯定觉得自己是天南关的风族人。

  这恐怕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不如就起个新的名子,也方便自己在外行走,略一思索大脑中就顺其自然的蹦出一个新的名子。于是开口道:“我叫天风。”

  女招待听了愣了一下,道:“你是天族人?”

  天风道:“我一个人流浪四方,无族可依。”

  女招待上下打量了一下天风,看着他那有些摇晃的虚弱身子道:“你是哪族人与我无关,但你这个样子,夜里最好不要出去乱跑,出了我这店,你的生死就与我无关了。”

  说完转身走了。

  天风也听出来了,也明白这十个条币的用途,不光是住,可能更多的是收的保护费。否则住这与住野外有什么区别,还要收这么多的条币。天风坐在那看着这个比猪窝好不好多少的地方,哑然失笑。

  想想自己还有条币,在这吃住,倒是勉强也能过些日子。但愿自己能在这些天里身体恢复好了,再做下一步打算。哪知这时却突然一阵眩晕上头,“扑通!‘一声仰面跌到在地。

  还未走出几步的女招待,听到声响,回头看去,见到躺在地上的天风。皱了皱眉头。嘴里嘟囔着,“真是麻烦!”但还是走过去,用手试探了一下鼻息,见还活着,就一支手提起天风,随手丢在干草堆上,转身离开。

  不大一会,女招待就提了一个泥壶过来,也不知里面是什么东西。她粗暴的扒开天风的嘴,把壶嘴插进天风的嘴里,毫不客气的灌了进去,灌了整整半壶下去。之后也不管天风的死活就提着泥壶离开了,干草堆上的天风就如死了一般的躺在那一动不动。

  第二天一早,女招待又过来了,到了干草堆前,也不伸手,直接用脚踢了一下,迷迷糊糊的天风在昏迷中受疼,呻吟了两声。

  见到天风没有死,还有反应,女招待嘀咕道:“命还挺硬,竟然还没死。”说着又用手中的泥壶,给天风的嘴里灌了半壶下去。就离开了。

  晚上时,女招待又来了,同样的,踢了两脚,见天风还活着,又给天风灌了一些不知是什么东西就离开了。

  整整三天过去了。每天的早晚,女招待都来天风的住处看天风死了没有,只要没死,灌完就走,也不理会天风。

  第四天的早晨,天风终于睁开了眼睛,看到自己依旧在那个猪窝一样的干草堆上。虽然全身虚弱无力,腹中空空,但明显感觉自己精神好多了。

  仔细回想,也不知自己昏迷了多久,只记得昏迷中似乎有人每过一段时间就往自己嘴里灌什么东西。仔细品味一下,才发现自己嘴里,又苦又酸涩。虽然味道不好,但想来应该这是有人给自己灌了草药。

  就在天风还在想着时,门口的破败的草帘子一掀,女招待走了进来,看也不看天风,抬脚就踢,天风“哎哟”一声的瞪眼看着女招待道:你踢我干什么?

  女招待冷眼看着天风道:醒了!就把这个喝了。

  说着也不管天风是否同意,把泥壶嘴直接就往天风的嘴里插,天风本就虚弱,那有力气反抗,直接就是满口的往下灌。

  咕咚咕咚几大口下去,天风直接就被灌饱了。女招待提起了壶,看着一脸苦相的天风才道:“你吃了丛林里的百巴果,百巴果这片丛林里特有的果子,外表与普通果子区别不大,外地人不认识很容易误食,吃了这种果子,会一直上吐下泻,直至虚弱而亡,很少有人能撑过十天,能活着扛到这里算是你幸运。我给你吃了解毒的药,如果三四天后还没死。命就算是保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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