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8章 其之目的_重生宋末之山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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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8章 其之目的

  赵昺突然觉得不妥并非是灵机一动,而是对藁城严密的城防布置和董氏不惜代价的经营惊住了。要知道以宋军当前的攻坚能力,便是如襄阳这等坚城都不在话下,而如县城这等简陋的城池往往都是一战即克,因此蒙元军队自知守不住,往往都是望风而逃。

  藁城城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城池,且在蒙元毁城中遭到破坏,而以董氏在元廷中的地位及消息来源,不会不知道宋军战斗力,也应该清楚以藁城一隅之地是难以挡住宋朝北伐大军的脚步,是不是太自不量力了?

  赵昺不怀疑董氏在藁城的地位,这里是其投下之地,又经营了几十年,无论是施恩于民,还是威压之下,定然获得民心,而手里也必然有一支对其忠心不二的武装力量,也会积累下大量的财富。

  有人可能会对此存在怀疑,蒙元朝廷不是扼制汉人将领,不是早迫使‘汉侯’们主动削了封号,解散了私兵吗?对此赵昺只能是嗤之以鼻。即便在朝廷严管之下,豪门大户养些私兵、死士其实也非难事。

  历代有关豢养私兵暗杀或是造反的事件记载是不绝于史,这些死士似乎都是不怕死的,心甘情愿为人卖命,无论什么都可以做。而最可怕的是,古代这样的人为数还不少,常有豢养数百甚至数千私兵、死士的记载。

  说起死士,很多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做刺客,网络上一度盛传出古代豢养死士,都是挑孤儿从小培养进行残酷的训练,然后还要进行洗脑灌输思想,让他们成为忠心耿耿,主人一声令下无论什么事都愿意去做的杀人机器。

  但实际上古代蓄养死士并没有这么复杂,根本不需要洗脑和从小培养,古代的人命并不值钱,只要肯花钱买一条人命并不是什么难事。实际上,古代的死士其实并不是一种职业。而是只要是敢死的勇士就可以称为死士,可以是折节下交的莽汉,他们可以是门客,也可以是家奴。

  就比如著名的荆轲刺秦王,荆轲作为燕国太子丹养的死士,待遇还是很高的。太子丹每天都去拜访荆轲联络感情,一应用具都最好的,要车给车,要美女给美女,要啥给啥。于是该让荆轲送死的时候,荆轲明知刺杀秦王必死也还是该上就得上。

  这种死士一般都是以恩义拉拢,目的也很明确,就是替我去刺杀贵人,在古代天灾人祸,人的平均寿命都不长,所以很多人都轻生重死,认为士为知己者死是值得赞颂的一件事。虽然对方目的很明确就是请你为我去死,但是往往认为对方愿意花这么多钱来买我这一条命,就是看得起我,并以此为荣。

  当然也有不要钱的,聂政便是这一种。如果以现在的价值观来看,其宁可杀人以后自残毁容后再自杀,这么专业的杀手,怎么也得从小培养洗脑才行,但实际上他连钱都没收,仅仅是愿意出百金请我杀人,就是我的知己,我就愿意为他去死。

  春秋战国时期这种生产力低下的青铜时代,战国四公子也动不动养上千门客。在当时蓄养门客是一件很有面子,挣取贤名的事情,这些门客的来源有的是怀才不遇的投机者,有的是破落的贵族子弟,也有不甘于贫贱的底层游民,更有被通缉来寻求庇护的通缉犯。这些人只要愿意去死,自然就是死士。

  门客是明面上的,但在统治者感受到威胁后,加之时代的变迁,蓄养私兵就被明令禁止。那么诸多私兵如何才不会被人发现呢?这在现代人看来简直就是难以做到的事情,但在古代其实并不难。

  古代和现代不同,大户人家数千奴仆并不是什么稀罕事。《红楼梦》中贾府就有上千号人,当然红楼梦虽然只是小说,但也反应了当时的情况。这么多的奴仆当然不可能养在自家宅院里,要知古代的土地兼并现象不绝,而兼并后的土地当然不可能让这些大户亲自去种,而被徭役、税负、高利贷逼到破产的农民则只能卖身作为奴仆给这些大户干活。

  此外古代动不动就是饥荒、瘟疫、战乱。路有骸骨,易子而食这些记载数不胜数。成为大户人家的奴仆生活有保障,还不用服徭役,为了主人去杀人、打仗根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且在古代去也要户籍,没有户籍就是逃奴,即使天下之大,却无你立锥之地。就算不愿意去效死,你也无处可跑,

  因此只需要将人分散在各处庄园里,农忙时干干活,农闲时将门关上,在依附自己的佃户、奴仆中选些身强力壮的和宾客们组织起来做做军事训练,就是私兵了。而外人自然是不可能知道的,且他们的家属都被世家大族控制,打仗只能拼命为主公效死。

  这种事情其实在中国数千年的封建王朝中一直存在着,大家也一直都在做。什么门客、部曲、死士、家兵和家奴,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其实都可以视为私兵,只不过换了个名称而已,家主可以驱使他们去杀人,去造反。

  赵昺就记的明代中后期武将的所谓的家丁,因为“武将所辖不入兵籍”,名义上并不是军人,那都是武将自己掏钱养的,所以不用听其他官员的命令,只是武将的家丁奴仆,只听武将的命令,只为武将效死,他们干的事都可以算是私兵了。

  而蒙元政权汉化并不完全,还处于奴隶制社会,他们在战争中掳掠了大量的人口,称为驱口,也就是奴隶,被视为个人的私产。所以蒙元权贵们多者有奴隶上万并不是什么新鲜事,那么像藁城董氏这样的投下家族养几千私兵也是合理的。

  因而赵昺判断董氏完全不必依靠官军就可得兵数千,况且当前又有朝廷征签乡兵的诏令,可以凭借自己良好的声望和财富轻易建立起一支军队。而那些收留的流民中也可以选拔青壮作为后备军和夫役,使其可以调动数万人守城。

  不过赵昺认为董氏即便能够迅速组建起一支军队,但是存在着个致命缺陷,便是他无法获得足够的武器。要知道元廷对武器控制十分严格,如董氏这样的勋贵也难以私藏大量的兵器,即便当下暂时取消武禁,他们在如此形势下也难以获得大量的钢铁。

  当然他们可以毁掉铁制农具打造兵器,但赵昺仍认为以董氏的财力仍然难以满足需要。刀枪一类的兵器打造自然简单,打造个矛头按上木柄就是长枪,普通的铁匠就能完成。但守城最需要的却是远程兵器——弓弩,那就不是短时间内可以造出来的。

  蒙元对弓弩控制十分严格,董氏不可能有多少储备,而制造一张弓却极为繁琐和耗时,只所需要的材料就有十数种,且工序极多,得到一张成品弓往往要耗时年余,如此成本也是不低。且并非有钱就能够在短时间内可以得到的。

  有了弓,还需要箭矢,相对于弓要简单些。但也只是相对而言,不说箭羽不易得,就是看似最简单的箭杆也很难,其的加工、抛光、上漆、缠线,每个环节都需要消耗人力物力,虽然一支箭不是特别精贵,但是价格也不便宜。

  过去在大宋一支合格的箭矢也要七十文左右,按照现下的物价也够几天的生活费了。而在蒙元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宝钞都得几十贯了,合银价要三分银。三分银是啥概念?一两白银是一百分,而一两白银能买一石米,可见三分银也相当于一天饭钱了。

  三十支差不多就接近一两白银,何况打起仗来需要的弓箭可不是几十支。所以战场上不计成本的那种大规模覆盖的箭雨抛射,其实也不是常常出现,因为箭的产量和价格导致了每次箭雨抛射,其实都是“乾坤一掷”。

  这就导致各政权在开战前,都会大量生产军械,而战争成本也是建立在政权的经济之上。这也是为何会出现战端一开,烧钱烧的像烧柴火的情况。这也是为何说,打仗拼的是动员能力的原因。而即便董氏富甲一方,其也玩不起这种游戏,何况面对的是一国之力。

  所以赵昺判断董氏不惜代价的修筑城防,也是迫于形势和经济实力,既然无法在武器上取得优势,就只能通过加强城防来获取地利,利用层层堡垒来抵销敌军的武器优势,大量消耗宋军的兵力,从而守住这弹丸之地。

  但董氏如此就真的能守住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赵昺觉得其肯定也知道这是必死之局,宋军就是不动手,只要围而不攻,不需数月就能将他们都活活饿死。而其当下的姿态,除了表示要死战到底的决心外,他想不出其它的缘由,那么对于急于北进的宋军就不是什么好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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