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黎巴嫩_黑色人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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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黎巴嫩

  朱尼亚市。

  黎巴嫩古老文明的城市之一,沿海地区,金融繁华,至少比我们之前待过的地方好多了,圣母玛利亚的雕像,在上世纪初,就被坐落在哈里萨山上。

  这里聚集了世界各地的人,身份来历都并不清白,不过没有人会去在意这些,用福克的话来说,黎巴嫩就是一块被战乱包围的天堂,任何想赚大钱的人都会来到这里。

  并不是这里经济发达,在70年代中期还行,堪称第二个瑞士,但沙特就坐落在旁边,可能全世界都知道,石油王国就在沙特,这个称号也不是白叫的,多少人引发战争就是想来分一杯羹,因此经过常年的战乱和暴动,黎巴嫩目前的经济早已不及当初。

  有部分阿拉伯人占领了这里,虽然他们不会主动对我们攻击,但也说不定,因为我们这些生面孔,往往都是值得怀疑。

  来到福克教官的落脚点,是两个家伙接应了我们,隐蔽在山中,小屋子就盖在距离边境不远的地方,院子不大,修了车库,里面停了两辆车,这个地方确实隐蔽,就像某个人或者某些老人的私人之地,平常应该没有人会注意到它。

  因为刚才来的时候,附近好像多是这种房子,也许是普通人为自己准备的隐蔽屋吧。

  进去后,福克和他们说了一堆七七八八的话,然后给了我们武器和弹夹,我没有想到,他竟然把我们自己用的手枪给带来了,长枪目标太明显,手枪可以随地携带,而且不容易被别人看出。

  我和凯瑟琳的是M911A1,56使用的是伯莱塔手枪,让我们检查枪械,每个人三个弹夹,我跟他说会不会有些少了,福克还没说话,身旁这些家伙就不屑的嘲笑我。

  山猪说了句:“如果你有机会打完一个弹夹,那你就算是很厉害了。”

  我有些听不明白他的话,为什么打不完,一个弹夹分分钟就搞定了,但福克教官却说:“W,你们必须要明白,枪声一旦响起,就会惹来所有保镖,所以没有把握击杀之前,在开枪前仔细想想。”

  好吧,老子也没话说了。

  检查枪械,拉上保险,我的大衣胸口内侧就是放枪的好地方,56直接塞在后腰上,而凯瑟琳的皮袄内侧,也是个藏枪的好地方。

  福克拿出两百美元,丢在桌子上,他说:“你们三个小鬼听着,这次任务是你们独立完成,他们两个会开车带你们进入市区,而我们将会返回去边境,如果任务失败了,我给你们提个醒,留一发子弹给自己,祝你们好运,准备好就出发吧!”

  没有任何犹豫,两百美元就把我们三个卖了,要说生存三天也够了,兑换黎巴嫩磅也二十来万,虽然这个数字听起来很多,但我远远没有想到,黎巴嫩磅面额,最大值是十万的,如果用人民币兑换的话,大概是1人民币兑换190-210之间的黎巴嫩磅吧,所以十万黎巴嫩磅,大概在五百至六百之间。

  穿好装备,拿着枪械,天快亮的时候,那两个家伙就开车把我们带往市区了。

  路上跟他们嫌聊,得知他们也是圣战的人,只不过几年前就被安排到这里,而且他们也喜欢这里,因为这里比较和平一些。

  开车那个年纪比较大,看上去有二十四五岁,挺爱说话,性格倒是还不错的,副驾驶那个比较年轻,人也腼腆,显得有些沉默,至于年龄嘛,估计大不了我们多少。

  他们是从阿富汗来的,兄弟二人好像是亲戚,战争夺走了他们的一切,因此他们乱世求存,就加入了圣战组织,因为他们是潜伏的梢子,所以没有用真名,都是用代号。

  开车那个叫蓝鸟,旁边那个叫鸽子,我问他们为什么会起这么随便的代号?他们听了也只是笑了笑,我好像问的有些笨了。

  凯瑟琳小声的对我说:“圣战组织,都是根据信仰取名的,在马太福音的章节中,鸽子就是圣灵的意思。”

  我听得一头雾水,我问她怎么会知道这么多,她说在她们国家也有很多信徒,而且多是这些地方偷渡过去的人,目的就是为了复仇,我说“你是美国人?”

  才听到我的问话,那兄弟二人立刻停车下来,登时把目光投到凯瑟琳的身上,从他们的眼神里,我看出了愤怒和复仇。

  “不!美国属于北美洲大陆,而我的家乡是在欧洲。”具体是哪里她没有说,那两兄弟才肯把目光转回去,估计凯瑟琳都是楞的,从前虽然听了她的故事,但并没有聊到这个问题,所以我不知道她是来自哪个国家,毕竟欧洲大陆的国家多了去。

  还有一点,其实他们也不清楚我究竟是哪里人,虽然曾经听说过华人,但他们毕竟也没有见到过,在他们眼里,或许就像他们在我眼里一样,跟本就分不清楚他们究竟是哪个国家的人。

  56插了句嘴,他说:“凯瑟琳,我觉得你是英国人,因为英国人比较骨感!”

  这货其实也就是瞎说,我咯咯咯的笑,寻思着这黑家伙果然也散发了青春的荷尔蒙,凯瑟琳却淡定的回应了他:“很抱歉,我并不是英国人,不过我的祖祖祖……祖父确实有英国血统。”

  一连说了好几个祖,在我们国家都是一句祖辈带过,说到血统,英美法好像都差不多,我对历史并不了解,尤其是西方国家的文明历史,从前在校园的时候,历史老师确实讲过一些西方文明。

  但我那时并不感兴趣,所以就没有记住,不过我曾经在书里看过一些东欧地区的历史文明,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古埃及的金字塔,还有古希腊的斗兽场。

  但现在古埃及和古希腊,好像就在我们周边,只是不知道历史遗迹保存怎么样,我也没时间去看,现在要先完成目标再说。

  凌晨四点多钟的时候,我们进入了朱尼亚市,从车窗里,我就看到耸立在哈里萨山头上的雕像,一尊巨石圣母玛利亚高高耸立。虽然这个时候多数人还在梦里,但是灯火通明的街区,以及高楼大厦震撼了我的视觉。

  黎巴嫩果然没有让我失望,的确是一个度假的好地方,但有好就有坏,海岸线一带比较富裕,靠近前头的一带也有平民街区,车子开来一条早市里,蓝鸟就把车停了下来,他们兄弟两个好像并不打算下车。

  我问了句:“我们该去哪?”他给我塞了一份地图,上面有一部分私人豪宅区,然后他说:“标记的地点将是目标出现的地方,从这里绕过两条街道,在往北一公里就到了,剩下的你们自己看着办。”

  “完事了呢?我们该怎么撤离?”

  “我不知道,我只负责带你们来这里!”说完他就把我们赶下车了,我一脸懵逼,这他娘的在搞什么?

  我问56和凯瑟琳:“我们这算什么?炮灰?还是肉包子。”56抓了抓头,问我肉包子是什么玩意,听起来好像味道很好。

  凯瑟琳却说:“福克教官说过,他会在边境等我们三天,所以,我想他的意思是让我们自己想办法解决。”

  凯瑟琳说完后我仔细的琢磨了下,她说的也许不错,福克那个家伙训练我们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让我们变成没有后援的佣兵,所以,他很有可能让我们自生自灭。

  “嘿,伙计们!你们饿不饿?”56的肚子饿的咕咕叫,我和凯瑟琳还在商议怎么办时,这个家伙就要去街头上买吃的了。

  没有办法,我给他丢了一百美元,让他放开了造,他一乐就跑去买吃的了。

  凯瑟琳说:“W,天快亮了,我们三个一夜没有休息了,不如就先去找了地方落脚,好好的休息一下,你觉得怎么样?”

  我也是这样想的,再怎么说都要先找个落脚点,最好是有热水可以洗澡的,刚才过来的时候,我留意了一下,这附近偶尔能看到部分巡逻队,我们三个没有任何身份,所以不能被当地的军警发现,常年处在战乱边缘,他们的神经蹦的很紧,我可不想因为潜伏被当成间谍处刑。

  我看了一下,周边全是平民区,我们现在好像在一个菜市场的街道上,人群已经早早开市,凯瑟琳突然拍了拍我:“W,你看,那边有私人旅馆,我们可以过去暂时休息一下。”

  “可是我们没有护照,你觉得他会同意让我们住下吗?”凯瑟琳笑着回应道:“没关系的W!你不是说了,有钱……有钱能使……!是有钱能使鬼推磨。”我看着都着急,上回我跟她说只要有钱,就能买通别人,如果不行,那就只能证明给的钱还不够多,这姑娘倒是把它给记牢了。

  56眨眼就抱着一袋食物回来,用锡纸包着的,他咯咯咯的笑,走近一看,都是鸭肉和鱼干,我跟他说:“你不会蠢到把一百美元全花了吧?”

  “No,这一袋东西,才花了一千多黎巴嫩磅,我们还有很多余钱的W。”好吧,我也不说了,毕竟我也不知道这美元和黎巴嫩磅的比列,先过去找间房休息,天亮以后,我们还有很多正事要办。

  来到旅馆,正如凯瑟琳说的那样,只要钱够多,办起事来就是方便,更何况我们不是当地人,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平时就是个宅货吧,虽然他有些顾忌,但看我们三个几张青涩的面孔,他还是收下了我们的钞票。

  一万八黎巴嫩磅,三间客房,他问我们需不需要客房服务,我有点懵逼,我问客房服务是什么,他咯咯咯的笑,他把手放在胸口去给我比划了个手势,好吧,我好像有些明白了,于是我一手把凯瑟琳抓过前面,他勉强的笑着点点头,然后就给我们钥匙。

  房间是在后院,为了更好的观察地理环境,以便应对各种问题,于是我就挑了间能看的见街头的房间。

  房间还是不错的,有床头柜,有烟灰缸,还有一面窗户,墙壁是红色花纹的壁纸,灯光有些暗淡,就像80年代那些复古酒店,虽然没有豪华酒店那样的阳台和浴室,但是这张大床,将是我来到这里以后睡过的最好一张。

  卫生间有热水可以洗澡,喷头的水力很不错,哦对了,一旁的桌子上还有一瓶廉价的红酒,客人可以选择不喝,但费用已经算在房费里面了。

  我洗了个热水澡,搓了搓头发,望着镜子里的模样,这张青涩的脸庞,已没有往日的丝毫童真,我已经忘记了自己上一次照镜子是什么时候去了。

  我瞥了下脑袋,仔细的盯着镜中人,我的肤色有些暗淡,但明显的肌肉和伤疤隐隐显现成熟的躯壳。

  我凑近了看,我的嘴唇好像有些干裂,可能是因为冬天的原因,这个时候要是有唇膏之类的东西,那就好了。

  我努力的鼓起我的肱二头肌,我很满意,侧过去的时候,我偶然看见了我后背的记号,我尽量瞥过身子来看个清楚,一个满背的W字母,就烙印在我的皮肤上面。

  那团肉都已经烂透了,是灼烧的痕迹,当时本该是鲜血淋淋,但因为热量的原因,血液与皮肉一块被烫凝结了。

  有点像是用黑墨水和红墨水纹过的刺青,但我并不喜欢这玩意,不仅疼痛了两天,而且终身留在我的身上,感觉好丑。

  还有我的头发又开始长了,几乎都把我的眼睛给覆盖了,还记得前两个月,凯瑟琳还曾经帮我剪过一次头发,但你绝对想不到她熟练的刀法,耍得是那么的硬核。

  给我剪的就像个狗啃式短寸。

  后来我又自己修理了下,虽然我没有看清是什么样的,但我估计肯定很丑,比起56来,我觉得我的头发还算不错了,因为那个家伙的头发又长又卷,凯瑟琳都不想帮他剪,于是他只能学着我这样,硬声声的刮了个光头。

  洗完澡真的好爽,我好久没有用热水洗澡了,浴巾包着身子,出来倒了杯红酒,躺在床上就是舒服。

  我泯了一小口,嗯,别说这味道还不错,的确有股子甘甜,比福克那个家伙给我们喝的啤酒好吞多了。

  我瞥头一看,床头柜上摆放了一本书,刚才来的时候没注意看,我仔细看了两眼,显然我看不懂封面写的什么,因为这些文字我并没有接触过,但是出于好奇,我还是拿起来看了两眼。

  我翻开第一页,就被惊了一下,有一面十字架,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吸血鬼之类的神话,因为西方普遍是上帝,然后还把人钉在十字架上面,意义是下地狱,上帝也不原谅。

  不过我翻了几页就懵逼了,上面都是一些断句,好像是名言之类的句子,看着看着,我虽然不认识它,不过我好像搞明白了这本书是什么鬼了。

  如果我猜的不错,这本书应该是信徒必备书籍,圣经或者莎士比亚之类的名言,看上去好像是在教人处事,或是教人道理,每一句都是人生的精髓和经典。

  犹太人视圣经为神书,据说每个人什么都可以不要,但不能离开这本智慧真理,就像我们华夏的道德经,易经这样的传世智慧,不过他们喜欢称之为上帝的预言。

  不得不承认,犹太人的经历可以说万般的艰难,早在几千年前乃至中世纪后期,他们就像一群时光的流浪者,没有灭亡的原因,或许跟他们所谓的上帝智慧有很大的关系。

  发展到现在,多数犹太人迁徙回以色列,相对世界国家来看,以色列人口虽然不多,但是,他们的智慧赋予了每个人精神上和思想上的财富。

  因为强国的压迫,使得他们流浪了几千年,没有办法发展自己的军事和国力,所以从很久以前,他们就学会了用财富来保护自己,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多数犹太人就已经是经商高手了。

  发展到今天,哪怕是在欧洲大陆甚至北美洲,犹太人依然很富有,而且财富值是相当令人震撼的。

  话说回来,这些也跟我没多大关系了,虽然从前我曾经想过将来一定要赚够大钱,然后带着我心爱的女孩去环游世界,但是现在,我已经没这个念想了。

  浮云终究消散,一切全是泡沫,有那个时间,我还是好好的睡一觉起来,然后再想想,怎么解决当下的麻烦。

  一口吞了半杯红酒,关上灯,倒头过去这床真他娘的软,这被子也非常暖和,要是凯瑟琳也躺在旁边,那该多好啊。

  就这样,不知不觉的睡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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