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美国小少爷_小奥斯汀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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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美国小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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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格兰的冬天很冷,但配上壁炉、热可可的话,倒也不错。

  奥斯汀家的晚间集体活动通常是一家人围坐在壁炉前,乔治牧师看报纸或是看书,妈妈打毛衣,凯茜带海伦娜玩,或是做绣活,爱丽丝会为他们读自己和简的小说。

  妈妈和姐姐不太喜欢爱丽丝写的《英格兰恐怖故事》,觉得她写的有点吓人,不适合晚上尤其是冬天的晚上听。她俩都喜欢简的小说。简正在连载《傲慢与偏见》,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人们为了达西先生与伊丽莎白班纳特的爱情着迷,太太小姐们每天都要讨论剧情,有人认为达西除了骄傲一点,其他都十分完美,也有人认为达西太骄傲,不太适合做丈夫。

  妈妈和凯茜之前看过一点《第一印象》,但当时还是书信体,简写了一半就私奔去伦敦了,等她从伦敦回家便改成第三人称,她们就没看过了,都不知道剧情走向,每天都很期待新章节。

  妈妈认为达西虽然傲了点,但一个他那样成长背景的男人就是会很傲气的,不足为奇。伊丽莎白差点被维克汉姆哄骗了,妈妈看到那一段,一眼就看穿维克汉姆是一个满口谎言的虚荣又不忿的男人。

  “得了!要我看,达西就该乖乖的去讨好丽兹。”妈妈说。

  “可是达西就是很骄傲的人啊,他总是会端着那股子少爷的劲儿,不肯好好说话。”

  爱丽丝琢磨着,还是不要告诉妈妈,其实达西是简,而伊丽莎白是汤姆。就是不知道柯林斯的原型是谁,班纳特先生和班纳特太太实际上在他们斯蒂文顿周边也没有原型,所以除了男女主角之外,应该都是简结合了一些旁观来的群众的特色结合而成的。班纳特太太或许有一点点奥斯汀太太的影子,在女儿们的婚恋方面,除去班纳特太太俗气的部分,那股唯恐女儿们嫁不出去的焦虑,是一模一样的。

  凯茜拒绝了布里吉斯少校的求婚,仍然待在家里做她的奥斯汀小姐。爱丽丝充分尊重姐姐的决定,家里现在不差钱,不在乎多她一个人吃饭。妈妈现在也对凯茜的固执没有办法,只好认了。

  乔治牧师退休后收入骤减,没有了教授学生的收入,也没了教区收入的大部分,只靠着存款度日,他的收入现在只够吃饭钱。妈妈的存款因为凯茜和爱丽丝都还没有结婚,还有几百镑,她留出将来给爱丽丝的嫁妆,将凯茜的那部分嫁妆给了凯茜。凯茜则将这300镑交还给妈妈,用作生活费。

  凯茜另外给家里每年50镑的生活费,爱丽丝给50镑生活费;亨利、爱德华分别给80镑,詹姆斯也给50镑,这样就足够家里的一应开支了。

  家里的仆人多了几个,除了两个家务女仆、两个男仆、一个厨娘、一个马车夫之外,还有爱丽丝带回来的梅丽,梅丽现在约等于管家;雅各布也是男仆,但他的情况比较特殊,基本上专属于爱丽丝;另外,雅各布把他的大妹妹席德妮带了来,做为爱丽丝的贴身女仆,席德妮之前在表姐安娜家里做女仆。

  马车也多了一辆,都是新买的,一辆厢式马车,一辆夏天的可敞篷轻便马车。

  相应的也就对了几匹马。还有专供骑乘的马,干农活的马。奥斯汀家的地皮有一些可供耕种,于是租给了邻近的农夫,农场马用来租给农夫干活。家里自己也有一些菜地,雇了人种点蔬菜、玉米、马铃薯等等。

  养了鸡鸭、鸽子、鹌鹑、奶牛、山羊,除了红肉和水产之外,很多菜都能自给自足,爱丽丝很喜欢吃自家种的菜。

  要想吃什么烤乳猪,就从邻近的农家买;水果则从伦敦的水果店里买,还会买一些家里没有种的蔬菜,食材扩展了很多。

  奥斯汀家新居没有盖跳舞厅,也不太常外出参加邻居的舞会。凯茜这几年轻易不会外出参加舞会了,妈妈认为既然不需要物色女婿人选,确实没什么必要参加舞会。乔治牧师今年身体状态不太好,妈妈正要跟女儿们商量,是否让爸爸再去巴斯疗养个一年半年的。

  “爸爸想去巴斯吗?”爱丽丝问。

  妈妈犹豫:“爸爸放心不下你。他要去巴斯,我也得去,家里就只有凯茜照顾你了。”

  “妈妈!我又不是小孩子了。”爱丽丝抗议。

  “你还没到16岁呢!就是凯茜在家,我也不放心你俩。”

  凯茜正要说“放心吧有我在家”,一听妈妈这么说,只好闭上嘴。

  “家里还有仆人,有雅各布。”

  “雅各布也还是个孩子。”

  妈妈的担心是正常的,前几年因为英国地产歉收造成的大饥荒,导致到处都是吃不饱的人民,引发了多地的无数小型大型骚乱,伦敦的暴民们甚至袭击了前往议会的乔治三世国王。

  爱丽丝想了想,确实,安全问题很重要。要是在斯蒂文顿,小村庄里只有200多人,陌生人会很引人注目,大家都会有所防备,但伦敦郊区这儿就不好说了,他们的新居不算偏僻,主路车来车往的,拐进岔路,走个10分钟就能到了。

  木门再厚,也就是一扇木门,经不起有心人惦记。

  “那我再去雇佣几个男仆,或者——”她有点犹豫,威廉说过,伦敦这儿情况是比乡村复杂多了,无业游民多,流氓多,但稍微会一点拳脚功夫的人基本就是流氓了,警察局的人手连市区巡逻都不够,郊区都是靠当地治安官来维持地方安全的。

  这个她知道,爱德华就是他的歌德慕沙姆庄园那块领地的地方治安官,手底下有一些人,不算是正式的警察,大概相当于后世的派出所合同工吧。偏僻的乡村还算很安全的,可能几十年都不会有什么恶性刑事事件,最大的暴力行为可能就是底层男人家暴揍老婆孩子。

  “总之先去雇佣几个男仆吧,家里的男仆确实也不太多。”爱丽丝拍板了。“爸爸还是住上次那个麦克斯韦花园吗?”

  “爸爸写信去问过了,可惜已经租出去了。或者我们到了那儿再找房子,没找到房子之前可以住旅馆。”住旅馆倒不是住不起,也很方便。

  “那就先住旅馆吧,也不用找房子了,租一个长租套房,带一个女仆去就行。”本着“谁赚钱多谁说了算”的基本原则,奥斯汀家很多事情其实都是爱丽丝说了算,当然,最后还是妈妈说了算。

  乔治牧师放下手里的书,“我是不放心你,或许你该跟我们一起去巴斯。”

  爱丽丝皱起小眉头,“我才不要去巴斯!巴斯的牛奶太淡了不好喝,物价又高,比伦敦也差不了多少。你们住旅馆也用不着自己买菜做饭,可以去餐馆吃,旅馆要是包早餐和正常就更好了,方便。”

  凯茜笑得不行,“巴斯的牛奶确实很淡,听说是因为掺水的缘故。”

  小海伦娜说:“宝宝想喝牛奶。”

  爱丽丝站起来,抱起海伦娜,“你也应该喝一杯牛奶,然后上床睡觉了,来,我们回房间吧。席德妮,去热牛奶。”

  不用上课的生活说起来要闲散很多,但人生总是要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爱丽丝不用做家务,每天的生活就是弹弹琴看看书打打字,在笔记本上做做小说设定,给简写信,给小伙伴们写信:住在白金汉郡的露辛达、在剑桥大学上学的奥利弗、在牛津大学上学的伊沃、在哈罗公学上学的拜伦,还要给贝克尔夫人、黑斯汀斯先生和贝克福德先生写信。

  苏珊贝克福德仍然锲而不舍的给她写信。苏珊已年满18岁,她信中的内容扩大了,经常会跟她说她在舞会上遇到的年轻男子。苏珊成了一个调情高手,在舞会上跟年轻漂亮的男孩们调情。贝克福德仍然是英国最富有的平民,所以想结识他的女儿的男人一直络绎不绝。

  露辛达17岁,来信的内容现在也渐渐越来越多的开始谈论男孩子们,和男人们。

  女孩子似乎到了适当的年龄就会想要追求爱情,不分阶层和家庭背景。她们谈论男孩子的样貌、穿着、举止和舞步,都很挑剔,金钱反而不是她们看中的。

  露辛达的文采一般,苏珊的文学素养要高很多,两个人的叙述方式截然不同,但都充满了少女芳心暗动的可爱。

  当然还有一点讽刺,如果男孩或是男人有什么不合时宜的举止,就会被她们嘲笑,这也是属于美丽女孩特有的刻薄。

  简做了妈妈,汤姆继承了遗产,他们买了一栋大一点的小楼,雇佣保姆来看护孩子,生活水平提高了一个档次。偶尔会在家招待一些汤姆的同僚,汤姆成了议员,法院的工作就不做了,但法院的旧同僚也不会就此忘记他,时常来往。简不太喜欢在家里待客,汤姆很多时候会在外面餐馆请客。

  奥斯汀打字机公司是议员汤姆勒弗罗伊的背后金主,这在下议院不是秘密,没什么,下议院里一半是家里有钱的,一半是背后有金主的,奥斯汀公司是汤姆妻子娘家的公司,成为他的经济援助再正常不过。

  利默里克的勒弗罗伊家原本有12个孩子,除了幼年夭折的一个女儿之外,汤姆的4个姐姐都已经结婚;第二个儿子安东尼比哥哥结婚还早,21岁就结婚了,妻子出生在英格兰威斯特摩兰郡的一个小镇,随父母在爱尔兰探亲的时候认识了安东尼,安东尼夫妇现在也住在伦敦;另外3个弟弟本杰明22岁、克里斯托弗20岁、亨利15岁,也在伦敦,汤姆为本杰明找了一份法院的助理工作,克里斯托弗在奥斯汀打字机公司做业务员,亨利送去斯蒂文顿的詹姆斯牧师家接受教育。

  亨利勒弗罗伊是个机灵男孩,知道自己接受教育的机会来之不易,很懂事,学习欲望也很强烈,肯定比不上大哥,但也能算是很聪明的男孩了。

  他每个月都会来伦敦看望哥哥们,奥斯汀家也留他住过几次。他比爱丽丝大半岁,1789年5月5日出生。

  勒弗罗伊家的男孩长相都不错,兄弟们长的挺像,眼睛都很漂亮,鼻梁挺直,亨利是个漂亮男孩,自己也清楚这一点,有时候不免要觉得自己可美了,将来一定很招女孩子的喜欢。

  不过,亨利勒弗罗伊的自得在这个冬天遭遇了对手。

  威廉金斯利带着未婚妻回到了伦敦,住在父亲家里。邓波儿太太很快跟金斯利男爵商量好了结婚日期,以及仪式举行的地点。莎莉邓波儿以后大部分时间住在英格兰,邓波儿先生为女儿提供一年3000英镑的年金,金斯利男爵为儿子提供一所伦敦的住房,一间乡村别墅,一年1500英镑的年金。

  皆大欢喜。

  邓波儿太太虽然不满意威廉不是男爵的继承人,但想想看老邓波儿离开白金汉郡的时候不过是个乡村穷小子,如今后代能够跟男爵的儿子结婚,这可是待在英格兰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做人还是要踏实一点好。邓波儿太太也懂这个道理,毕竟邓波儿家还不是能一口气砸出上万英镑年金的大庄园主,她还有其他孩子,大笔家产肯定是要留给儿子的。

  结婚事宜谈妥之后,金斯利男爵很快就为小儿子和他的未婚妻举办了一个订婚宴会,宴会之后是舞会,邀请了一大帮亲朋好友。

  奥斯汀一家也是座上客。

  亨利勒弗罗伊这一周正好在伦敦,于是跟哥哥嫂子一起参加了宴会。

  威廉的眼光很高,自己就是个漂亮青年,于是挑选未来的妻子也得金钱与美貌兼备,莎莉邓波儿的教养还不错,有点天真,但不笨。格兰特邓波儿自带那种被宠爱的殖民地庄园主少爷的傲气,是个神采飞扬的大男孩。

  宴会上的饮食都很精致,宾主尽欢。吃过饭后,客人们上楼换衣服。

  汤姆带着弟弟换好了衣服,抓紧时间卷了一支烟,过过烟瘾。

  “小心!简不喜欢你抽烟,等她闻到你身上的烟味,准要责备你。”亨利说。

  “不怕,等一下用香水瓶喷一下衣服。”汤姆一副“这不算个事”的得意表情。“我叫你带的薄荷叶你带了吗?”

  “带了。”亨利勒弗罗伊从换下的外衣里找出一只小袋子,里面装了一些干薄荷叶。

  “你也嚼几片。”

  亨利打开袋子,拿了两片薄荷叶放进嘴里,一边含糊的说:“我看有人嚼丁香粉。”

  “奥斯汀家喜欢薄荷叶。”当初就是亨利奥斯汀带他领略了干薄荷叶的滋味。

  “爱丽丝现在改用薄荷精油兑水漱口。”

  “嗯?那我该找她要一点薄荷精油了。”

  “我也带了一瓶。”亨利又掏出来一只扁扁的银酒壶。

  “太棒了!”兄弟俩于是都用薄荷水漱口。

  “舞会什么时候开始?”亨利摆弄着白衬衣上的花边。他还不到16岁,不能跳舞,但也得穿上天鹅绒的长外套,天鹅绒一直流行,只在款式和颜色上略有不同。

  小姐们的舞裙的样式就多得多了,郁金香袖、蓬蓬袖、带内褶的小南瓜袖;带皱褶花边的V领、规规矩矩的小方领、露出一抹雪白的胸的大方领;长裙的长度有及踝而露出鞋子、盖过脚背只露出鞋尖,还有更时髦的露出花边短袜的长度。

  “再等1个小时吧。”

  亨利吃惊:“还要这么久!”

  “毕竟小姐们化妆、做头发、换衣服,没有1个小时是完不成的。”汤姆已经很有心得。简相对来说算是朴素的,但认真折腾起来,也至少要1个小时。

  爱丽丝没到15岁,还是只能围观不能跳舞,但女人么,装扮自己从来不遗余力。她头发浓密,平时很是抱怨,觉得金发还有这么个密度简直不科学。头发太多太厚的问题之一就是不太好梳成发髻,太坠,在家习惯披散着头发,外出的话就编辫子。

  今天,凯茜给她编了两根发辫,发尾留了两英寸不编,用几根不同颜色的细丝带扎起来,放到胸前;再在一边发辫上插了一只蝴蝶插梳,就是一个很精致的美少女了。

  15岁的爱丽丝长相不像苏珊贝克福德那种传统英格兰少女小脸小嘴小鼻子的相貌,她也继承了奥斯汀太太的高鼻梁,这就使得她的容貌有一种男孩子的硬朗,但眼睛非常漂亮,小时候的圆脸褪去了婴儿肥,已经显出柔和的下巴,嘴巴小巧,这是奥斯汀家的遗传,费丽达菲亚姑姑和伊丽莎表姐都有这种漂亮小巧的嘴唇。男性化的高鼻梁跟女性化的嘴唇其实不太搭,五官算起来只有眼眸比较完美,但综合起来,就是个满分100分能拿80分的美少女了,再加上无敌的青春,人人都夸她漂亮。

  格兰特邓波儿不会跳英格兰的交际舞,所以尽管他已经17岁了,可以参加社交舞会,但还是只能在旁边围观。

  没法跳舞又很无聊的少年就有了闲功夫去打量那些不跳舞的人。

  一个跟别人打扮的不一样的美少女,在跳舞厅里相应来说还是蛮醒目的。她身边站了一个长得很不错的少年,两个人几乎脑袋对着脑袋,态度亲近。

  爱丽丝手里拿着一柄蕾丝扇子,但不像其他小姐那样打开扇子用来遮挡笑容,她学过怎么使用扇子,可就是经常忘了使用,大概是因为更习惯拿马鞭或是来福枪,对这种精致的女性道具反而不熟悉了。

  格兰特想了一会儿,记起来这是宴会开始前威廉给他介绍过的,奥斯汀小姐里的一个。他还记得,母亲稍后偷偷的跟他说,大奥斯汀小姐年过30岁还没有出嫁,这在美国是无法想象的。格兰特还真不记得他认识的人里有谁家有30岁还从来没有结过婚的女儿,婚后丧夫而回到娘家的有一两个,仅此而已。

  大奥斯汀小姐不用说了,年过30岁在他看来就跟半截埋进土里差不多了;小的这个奥斯汀小姐起初一看很是规规矩矩,有点没劲,但现在看来,似乎有什么地方不一样——格兰特看了她半天,才恍然她不像他在英国见到的那些淑女们那样处处小心谨慎,她身上有一股子男孩子似的洒脱劲儿,笑容也很可爱,美丽,又可爱。

  等到他终于凑到她身边,听到他们在商量春天去打猎的事情,就更有兴趣了。

  “你们要去哪儿打猎?”

  爱丽丝正跟亨利勒弗罗伊聊得起劲,冷不防被一个冒冒失失的声音吓了一跳,短促的尖叫了一声,又赶紧捂住嘴,紧张的看了看周围。

  好在音乐声不小,没什么注意到她尖叫。

  “你为什么想知道?”亨利戒备的问。

  “我也想去。爱丽丝,带我一起去打猎。”

  亨利皱着眉头,“miss爱丽丝。”这家伙!果然就是一个新大陆来的野蛮人!

  “爱丽丝,爱丽丝。”格兰特根本不理会他。称呼一个不太熟悉的人的教名确实不太礼貌,但却能很快给人一种“我们很熟”的感觉,只要对方不介意就好了。

  爱丽丝这时候用上了蕾丝扇子,打开,挡在脸前,“邓波儿先生,你应该称呼我‘爱丽丝小姐’。你在美国可能不觉得需要有礼貌,但在英格兰,没有礼貌的家伙,会被扔进泰晤士河里。”

  格兰特笑嘻嘻的挑眉,“会吗?好吧,爱丽丝小姐,我能有幸参加你的狩猎吗?”他换了一副彬彬有礼的态度。

  “不好,我不认识你,不知道你的枪法好不好。”

  “嗯——这确实是个问题,或许,我们应该约个时间。你喜欢打什么靶?固定靶,还是鸽子?”

  “兔子。”

  “兔子也行。”

  “你到英格兰,还带了自己的来福枪吗?”

  “没带,但威廉肯定有很不错的来福枪。”

  亨利勒弗罗伊突然发现,他跟爱丽丝几乎说不上话了。

  作者有话要说:

  *暴民袭击乔治三世国王的事件发生在1795年10月。背景是英国连续两年的地产歉收。

  *安东尼勒弗罗伊应该在1798年前后到了英格兰,很可能也是跟朗格鲁瓦有关。安东尼21岁结婚,他的一个儿子日后娶了简的侄女安娜的女儿安娜杰米玛。

  *汤姆勒弗罗伊的长女firstname也是简Jane,后世学者有人说这个名字来自简奥斯汀,有人说这个名字来自汤姆的岳母LadyJanePaul。《成为简》的结尾简勒弗罗伊有出场。

  *爱丽丝的相貌瞎写的,我也不知道她到底长啥样。要不,像芭芭拉斯坦威克?可能太甜了一点。要说大鼻子的美女,费雯丽鼻子可不小,一点也没影响她的美貌。

  ——

  *新出场人物,没有备注人物都是历史真实人物。

  奥利弗邦德菲尔德:邦德菲尔德男爵长子。(虚构)

  朱利安.邦德菲尔德:奥利弗的弟弟。(虚构)

  埃文福尔摩斯:奥利弗的表弟。(虚构)

  伊沃戈登:奥利弗的邻居。(虚构)

  乔治拜伦:伊沃的表弟。

  亨利勒弗罗伊:汤姆勒弗罗伊的小弟弟。

  格兰特邓波儿:威廉金斯利的小舅子。(虚构)

  莎莉邓波儿:威廉的未婚妻。(虚构)

  露辛达格里森:爱丽丝的同学,闺蜜。(虚构)

  威廉贝克福德:超级富豪,作家。

  苏珊贝克福德:贝克福德的女儿。

  ——

  *爱丽丝15岁,奥利弗20岁,朱利安18岁快到19岁,埃文18岁快到19岁,伊沃18岁,拜伦16岁快到17岁,格兰特17岁,亨利15岁半。

  雅各布19岁,卫斯理29岁半,威廉28岁。

  简29岁,凯茜31岁快到32岁,亨利哥哥33岁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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